近日,山东省财政下达1.5亿元扶持济南章丘市、枣庄滕州市、泰安东平县、临沂沂水县、德州禹城市等五县(市)的148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2012年,财政部选择浙江、宁夏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6年扩大到13个省份,将山东省纳入试点范围。根据财政部每个试点县要有不少于10个村重点探索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选择了济南章丘市、枣庄滕州市、泰安东平县、临沂沂水县、德州禹城市5个县(市)作为试点。
随后,5个试点县(市)结合当地实际,选取了148个工作基础较好、发展意愿强烈的村作为试点,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形式和实现形式。据了解,试点工作主要通过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形式,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量增效,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
截至目前,山东省财政已经先后出台《关于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试点工作按照“省抓统筹、市抓协调、县抓组织、乡抓落实、村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和以县为主的原则,正在紧张有序组织推开,1.5亿元扶持资金也将有序下达试点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