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主持会议,副主任侯圣玉、李元申、陈兰芳、王成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出席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洪亮,县法院院长张海鹏,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传达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就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刘思宏要求,要按照省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我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在听取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刘思宏要求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各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既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又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围绕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刘思宏要求,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聚焦“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定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好东平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在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刘思宏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形成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专业工作机构,提高未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