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网北京讯 10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就金融监管总局在助企纾困以及缓解小微经营主体融资困难方面的举措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丛林说,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按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不断优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近期,我们特别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这些举措的重点,就是要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融资渠道,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
从总量上看,供给规模是稳步增长的。到今年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在252.0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保险公司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提供各类融资支持28.8万亿元。从结构上看,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6.1%,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9%。从价格上看,利率是稳中有降的。今年1—8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
具体的措施如下:
第一项措施,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周转困难。这项政策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小微企业,同时还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这里面还需要再强调一下,符合条件的续期贷款不能单独因为办理续贷这个因素下调贷款分类。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第二项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在企业端,全面了解辖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在银行端,疏通信息传递和资金传导的堵点和卡点。我们是希望,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的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都能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这个资金是没有中间环节的,是直达的,融资成本也是合适的。
第三项措施,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在工程建设、外贸出口等相关领域,推动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来替代保证金。这项措施上半年已经帮助了52万家企业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周转压力。同时,还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用“信用保障+保单融资”这种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式,帮助众多出口企业减少后顾之忧。
第四项措施,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我们都知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关键,就是要给基层的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营造尽职免责、鼓励担当的积极氛围。所以,近期我们对于原来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作了进一步修订,明确了各类免责的情形。对于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有轻微过失的人员,可以减责或者免责。我们了解到,很多银行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此外,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精准监管。我们在依法监管、全面监管的前提下,对于服务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一般性、操作性风险,会更多采取政策指导、风险提示、督促整改等柔性包容的监管措施,寓监管于服务,让监管更有温度,提高金融机构落实助企帮扶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