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我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本部和彭集支行分设两个会场,进行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贡献一份力量,3.15日,我行在东平县电影院及彭集支行国道旁分设两个会场,进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宣传。我行前期制作了宣传标语,当天共计发放100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主要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权利,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远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理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