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泰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对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贷款‘三查’未尽职”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5万元。同时,对直接管理责任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发现问题后,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目前,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